2026年10月24日 星期六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低浓度阿托品临床应用新规——从处方管理到长期随访监测的监管闭环深化

低浓度阿托品作为近视防控的干预手段之一,其临床应用在近年来备受关注。随着国内外研究证据的积累,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及眼科学界对低浓度阿托品的处方管理、适应症界定、长期随访监测等环节提出了更为细化的要求。 2025年初,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发布了《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用于延缓儿童青少年近视进展的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相关临床试验的设计与实施。与此同时,已获批上市的低浓度阿托品产品(如0.01%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在真实世界中的使用数据也在不断积累,为监管决策提供了更多参考。 处方管理的合规要点 当前,低浓度阿托品在国内属于处方药,必须在医疗机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低浓度阿托品的处方权应限于眼科或视光专科医师,且须基于规范的医学检查(包括裸眼视力、屈光度、眼轴长度、眼压、眼底检查等)和明确的近视进展风险评估。 部分地方卫健委或药监部门出台了更具体的要求,例如:处方前须签署知情同意书,告知家长或监护人该药物的适应症、可能的副作用(如畏光、视近模糊、过敏反应等)及需要定期...

![政策法规:低浓度阿托品临床应用新规——从处方管理到长期随访监测的监管闭环深化](/uploads/ai/20261019/19045401_2686.png) **低浓度阿托品作为近视防控的干预手段之一,其临床应用在近年来备受关注。随着国内外研究证据的积累,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及眼科学界对低浓度阿托品的处方管理、适应症界定、长期随访监测等环节提出了更为细化的要求。** 2025年初,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发布了《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用于延缓儿童青少年近视进展的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相关临床试验的设计与实施。与此同时,已获批上市的低浓度阿托品产品(如0.01%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在真实世界中的使用数据也在不断积累,为监管决策提供了更多参考。 **处方管理的合规要点** 当前,低浓度阿托品在国内属于处方药,必须在医疗机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低浓度阿托品的处方权应限于眼科或视光专科医师,且须基于规范的医学检查(包括裸眼视力、屈光度、眼轴长度、眼压、眼底检查等)和明确的近视进展风险评估。 部分地方卫健委或药监部门出台了更具体的要求,例如:处方前须签署知情同意书,告知家长或监护人该药物的适应症、可能的副作用(如畏光、视近模糊、过敏反应等)及需要定期复查的重要性。同时,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用药档案,记录每次复查的视力、屈光度、眼轴变化及不良反应情况。 **适应症与患者选择的边界** 低浓度阿托品的适用人群通常为年龄在6-12岁(部分研究扩展至更大年龄范围)、近视进展较快(每年近视度数增长≥0.50D)的儿童青少年。对于有青光眼家族史、调节功能明显异常或对阿托品过敏的患儿,应谨慎使用或禁止使用。 监管层面强调,低浓度阿托品并非适用于所有近视儿童,严禁将其作为“保健用品”或“近视神器”进行超范围推广。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不得通过互联网平台违规销售处方药,或诱导家长自行购买使用。 **长期随访与停药管理** 低浓度阿托品的使用周期通常建议至少持续2年,停药后可能出现屈光回退现象。因此,长期随访至关重要。政策要求,医疗机构应制定规范化的随访计划,一般每3-6个月复查一次,监测视力、眼压、眼轴长度、调节功能等指标。对于出现明显不良反应或近视进展仍过快的患者,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此外,停药管理也是监管关注的重点。停药应逐步进行(如改为隔日使用一段时间后再停药),并在停药后继续随访至少1年,以观察反弹效应。部分省份要求医疗机构定期上报低浓度阿托品的使用数据,包括患者基本情况、用药方案、疗效及安全性事件,以支持上市后评价和政策修订。 **多机构协作与行业自律** 在低浓度阿托品的临床应用中,医疗机构、药监部门、药品生产企业、行业学会等多方需协同配合。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组织生产,并开展上市后研究;行业学会应制定专家共识或临床指南,指导规范使用;药监部门应加强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配制、违规销售等行为。 2025年,随着“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进入收官阶段,低浓度阿托品的监管将继续深化。未来,我们可能看到更多基于真实世界证据的适应症扩展、联合疗法的监管认可(如与角膜塑形镜的联合使用),以及患者长期随访数字平台的建立。对于眼视光从业者而言,紧跟政策动态,建立完善的内部合规体系,是确保安全有效使用低浓度阿托品、真正助力青少年近视防控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