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多焦点软镜近视管理新规:从注册审批到验配规范的合规路径
近年来,随着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多种近视管理技术加速应用,多焦点软性接触镜(以下简称“多焦点软镜”)因其日戴舒适、适应证广等特点,已成为角膜塑形镜之外的重要光学干预手段。然而,市场快速增长的同时,产品注册分类不明确、验配资质模糊、家长认知不足等问题逐渐暴露。2025年,国家药监局及眼视光相关学协会密集发文,进一步细化多焦点软镜作为近视控制医疗器械的监管框架,行业迎来合规分水岭。 医疗器械属性明确,注册审批趋严 此前,部分多焦点软镜以“光学矫正”名义上市,未明确申报近视控制适应证,导致临床使用中存在灰色地带。新规明确指出,凡宣称“延缓近视进展”“近视管理”等功能的多焦点软镜,须按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注册,提交严格的临床试验数据,证明其有效性和安全性。以某进口品牌为例,其多焦点日抛软镜已在国内完成多中心随机对照试验,三年期结果显示,相较于单光镜片,屈光度进展减缓约0.3D/年,眼轴长度增长减缓约0.15mm/年,方才获得近视控制专用注册证。这意味着,未进行近视控制临床试验的产品,将不得在广告、标签或宣传中暗示近视管理功能,违者面临严厉处罚。 验配资质与流程标...
近年来,随着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多种近视管理技术加速应用,多焦点软性接触镜(以下简称“多焦点软镜”)因其日戴舒适、适应证广等特点,已成为角膜塑形镜之外的重要光学干预手段。然而,市场快速增长的同时,产品注册分类不明确、验配资质模糊、家长认知不足等问题逐渐暴露。2025年,国家药监局及眼视光相关学协会密集发文,进一步细化多焦点软镜作为近视控制医疗器械的监管框架,行业迎来合规分水岭。

### 医疗器械属性明确,注册审批趋严
此前,部分多焦点软镜以“光学矫正”名义上市,未明确申报近视控制适应证,导致临床使用中存在灰色地带。新规明确指出,凡宣称“延缓近视进展”“近视管理”等功能的多焦点软镜,须按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注册,提交严格的临床试验数据,证明其有效性和安全性。以某进口品牌为例,其多焦点日抛软镜已在国内完成多中心随机对照试验,三年期结果显示,相较于单光镜片,屈光度进展减缓约0.3D/年,眼轴长度增长减缓约0.15mm/年,方才获得近视控制专用注册证。这意味着,未进行近视控制临床试验的产品,将不得在广告、标签或宣传中暗示近视管理功能,违者面临严厉处罚。
### 验配资质与流程标准化
多焦点软镜验配并非简单屈光度转换,涉及离焦量设计、角膜地形图评估、双眼视功能分析等专业环节。新规要求,验配机构须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验配人员应为经过专项培训的眼科医师或一级/二级视光师,并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2025版《多焦点软镜验配专家共识》进一步强调,初次验配需进行戴前检查(角膜曲率、眼轴、泪膜、眼压等),试戴评估后定制处方,并安排戴后1周、1月、3月及之后每6个月的复诊,每次复诊须记录戴镜视力、镜片配适状态、角膜健康及眼轴变化。
### 长周期监管与不良反应直报
长期配戴多焦点软镜存在角膜擦伤、感染、巨乳头性结膜炎等风险,尤其儿童自理能力较弱,安全监测不可或缺。新政将多焦点软镜纳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重点监测范围,要求验配机构和制造商建立全生命周期追溯体系,发现严重不良反应须在24小时内通过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直报。2024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显示,儿童接触镜相关不良反应中,角膜浸润和感染占比约15%,主要源于镜片护理不当和超期配戴,因此新政同时要求强制开展配戴者教育,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内容涵盖风险告知、抛弃周期及紧急处理流程。
### 地方落地与市场秩序重构
目前,上海、广州等地已率先将多焦点软镜验配纳入眼科质控中心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机构资质、验配流程及档案完整性。一些大型连锁视光中心已启动内部合规改造,引入数字化验配系统,实现从检查到复诊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对于中小型机构而言,硬件投入和人才培训成本较高,部分可能退出近视控制软镜业务,行业集中度将提升。监管升级虽带来短期阵痛,但长远看,规范化将增强家长信任,促进多焦点软镜近视管理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未来,随着更多高精度离焦设计软镜上市,以及真实世界研究数据积累,政策法规将持续调整,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械”字防线将更加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