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3日 星期五
政策法规

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监管新规:从处方管理到长期安全监测的政策闭环构建

近年来,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作为延缓儿童青少年近视进展的有效手段,其临床应用需求日益增长。2024年3月,国家药监局批准了首个0.01%硫酸阿托品滴眼液上市,标志着该产品正式进入规范化管理阶段。然而,随着临床应用的扩大,其长期安全性、滥用风险及处方管理等问题逐渐凸显,监管部门近期密集出台相关规范,旨在构建从处方到随访的全周期监管闭环。 一、处方管理:限定资质与适应症 根据国家卫健委最新发布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2025版)》,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被明确列为近视管理药物干预手段之一,但仅限于在专业医师指导下用于近视快速进展(年进展≥0.75D)的儿童青少年,且需排除禁忌症。处方权限定为具有眼科或视光专科资质的医师,并要求在医疗机构内建立专门的用药档案,记录基线屈光状态、眼轴长度、眼压等关键指标。 多地药监部门还要求对低浓度阿托品实施处方药管理,严禁通过网络平台或非医疗机构销售。2024年12月,国家药监局通报了多起违规销售低浓度阿托品的案例,涉及部分电商平台和视光中心,相关机构被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二、长期安全监测:强制随访与真实世界数据 低浓度阿托品虽浓度较低,但...

近年来,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作为延缓儿童青少年近视进展的有效手段,其临床应用需求日益增长。2024年3月,国家药监局批准了首个0.01%硫酸阿托品滴眼液上市,标志着该产品正式进入规范化管理阶段。然而,随着临床应用的扩大,其长期安全性、滥用风险及处方管理等问题逐渐凸显,监管部门近期密集出台相关规范,旨在构建从处方到随访的全周期监管闭环。 ## 一、处方管理:限定资质与适应症 根据国家卫健委最新发布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2025版)》,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被明确列为近视管理药物干预手段之一,但仅限于在专业医师指导下用于近视快速进展(年进展≥0.75D)的儿童青少年,且需排除禁忌症。处方权限定为具有眼科或视光专科资质的医师,并要求在医疗机构内建立专门的用药档案,记录基线屈光状态、眼轴长度、眼压等关键指标。 多地药监部门还要求对低浓度阿托品实施处方药管理,严禁通过网络平台或非医疗机构销售。2024年12月,国家药监局通报了多起违规销售低浓度阿托品的案例,涉及部分电商平台和视光中心,相关机构被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 二、长期安全监测:强制随访与真实世界数据 低浓度阿托品虽浓度较低,但仍可能引起畏光、视近模糊、过敏等不良反应,长期使用对眼表、调节功能的影响尚需更多数据验证。为此,国家药监局在批准上市时附加了上市后研究要求,包括开展为期5年的真实世界研究,重点监测眼轴长度、屈光度、眼压、角膜内皮细胞密度等指标。 同时,各地医疗机构被要求建立规范的随访制度:首次用药后1周、1个月、3个月需复诊,此后每3-6个月复查一次。随访内容不仅包括疗效指标,还应关注不良反应及依从性。部分地区已试点建立信息化随访平台,与区域近视防控系统对接,实现数据自动上报与分析。 ## 三、监管协同:从药品到药械组合的跨界监管 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作为药品管理,但其使用往往与角膜塑形镜、离焦镜片等光学干预措施联合,形成“药械组合”方案。2025年2月,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召开专家研讨会,探讨药械组合产品的监管协调问题,明确对于联合使用的方案,应由牵头科室(通常为眼科)进行综合评估,并在病历中记录联合干预的合理性及监测计划。 此外,针对医疗机构自行配制低浓度阿托品的情况(此前在获批前普遍存在),新规要求立即停止院内制剂使用,统一使用已获批的商品化产品,确保质量标准一致。 ## 四、政策展望:构建闭环监管生态 随着近视防控上升为国家战略,低浓度阿托品作为重要干预手段,其监管将持续强化。未来可能出台专门的临床使用专家共识,细化剂量、疗程和停药策略。同时,真实世界数据将作为调整监管决策的重要依据。对于患者和家庭而言,正确认识低浓度阿托品的作用与风险、严格遵循医嘱用药至关重要。只有政策、医方、患方形成合力,才能真正实现安全有效的近视管理。 (本文基于公开政策文件与专家访谈撰写,不构成用药建议。)